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四十一条
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四十一条 对砍伐、移植树木和临时占用绿地的申请,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完毕。批准砍伐、移植树木和临时占用绿地的,发放许可证。
因抢险、救灾、突发事故等紧急情况需砍伐树木的,可以先行砍伐,同时报告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险情消除后十日内,砍伐单位应当向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补办手续。
因抢险、救灾、突发事故等紧急情况需砍伐树木的,可以先行砍伐,同时报告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险情消除后十日内,砍伐单位应当向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