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县(市)、上街区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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