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第三章 租赁合同

第二十条

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第三章 租赁合同 第二十条 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之前提出,与出租人重新协商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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