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房屋租赁,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出租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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