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 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共同请求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