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

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 行人不得在车行道上推销商品、散发宣传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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