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章 扬尘污染防治 第四十八条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章 扬尘污染防治 第四十八条 城市建成区施工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其他区域的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