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章 水源开发与水体保护 第十九条 郑州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章 水源开发与水体保护 第十九条 禁止擅自从滨河公园河内引水,确需引水的,应经滨河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