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公用设施管理 第二十条 郑州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公用设施管理 第二十条 滨河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公园的人行道、照明设施、井泵及其附属设施等的养护、维修,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和正常运转。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