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城市道路设施管理 第九条 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城市道路设施管理 第九条 禁止在铺装路面上焚烧物品、拌和、存放砂浆、石灰、混凝土,禁止擅自移动、掘动道路设施及其他损害道路设施的行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