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郑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区域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