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房屋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 郑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房屋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 进行房屋装饰装修的,应当按照规定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房屋装饰装修不得影响共有部分使用,不得危及房屋安全和相邻房屋安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