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法律、法规对本条例规定的不文明行为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