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旅游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 郑州市旅游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 市、县(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上级旅游业发展规划,编制本地区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