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郑州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非经营性维修活动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4-08-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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