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林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郑州市生态林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生态林,是指在批准的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范围内,以改善和保护城市生态功能为目的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