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监督 第十一条 郑州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监督 第十一条 禁止侵犯探矿权人的合法探矿权和财产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探矿权人的勘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对干扰、破坏勘查作业区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