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三章 节约用水 第三十四条 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三章 节约用水 第三十四条 农田灌溉应当使用管道输水、防渗渠道输水和采取喷灌、滴灌、渗灌等节水灌溉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