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
第三章 产业与发展

第二十二条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 第三章 产业与发展 第二十二条 设立实验区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扶持实验区内高端制造等产业发展。
支持通过政府投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做大产业发展基金规模。
鼓励在实验区内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参与实验区的创业投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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