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一条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一条 自主创新示范区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长效、创新、包容、高效的发展环境,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统筹产业布局;优先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北斗应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等具有比较优势、前沿引领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调整优化现有产业,禁止发展高能耗、高污染和高环境风险的产业项目,延长产业链、发展创新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应链,培育形成优势互补、集聚集约、低碳循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新格局。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