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