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自治县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罚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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