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重大行政决策情况应当作为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