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第三章 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 第一节 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七条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第三章 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第一节 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七条 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二)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三)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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