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行政机关、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应当加强对专利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专利运用能力,增强全社会的专利保护意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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