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四条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四条 本市公民及有关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旁听常委会全体会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