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二条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二条 常委会会议须有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始得举行。
遇有特殊情况,经主任会议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出席会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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