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章 发言、表决和公布 第四十六条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章 发言、表决和公布 第四十六条 表决议案,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赞成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