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依法开展人民防空工作,进行人民防空建设,实施人民防空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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