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