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十条

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十条 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受本辖区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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