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八条

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八条 人大街道工委应当建立健全会议制度、代表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等,推动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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