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