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

第六条

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 第六条 提供方制定和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应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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