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

第十二条

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 第十二条 提供方应在经营场所公开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供消费者查阅。
店堂告示、通知、声明、须知等应设置或张贴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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