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 第三章 命题制卷 第十四条 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 第三章 命题制卷 第十四条 市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分类建立命题人员库,根据命题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命题人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