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防动员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重庆市国防动员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工作人员伪造、篡改、毁损统计调查资料、泄露统计调查对象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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