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防教育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国防教育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