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第三章 初始登记

第三十一条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第三章 初始登记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初始登记,是指对新建房屋所有权,新确认取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地役权、土地房屋抵押权等进行的登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