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六条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六条 因公证、见证、认证材料或者勘测报告导致土地房屋登记错误,给权利人或者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公证、见证、认证、勘测机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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