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三章 申请及保障金发放

第十五条

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三章 申请及保障金发放 第十五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提交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一)家庭财产状况的有关材料;
(二)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的有关材料;
(三)民政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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