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二十四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