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二十二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二十二条 外国人在本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和本办法。
外国人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参加本市公民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