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地方性法规 发布:2010-07-30 共 2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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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二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道路和露天公共场所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三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 第四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四条 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 第五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五条 在本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 第六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六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 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五日前,必须由其负责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其他... 第七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七条 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名义组织或参加集会、游行、示威,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申请书必须有... 第八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八条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后,应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集会、... 第九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九条 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要求解决具体问题的,主管机关可以通知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同申请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 第十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十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对主管机关不予许可的决定不服时,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同级人民政... 第十一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十一条 经人民政府复议许可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应持复议决定书到原作出决定的主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十二条 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在提出申请后接到主管机关的通知前,撤回申请的,应当及时到受理申请的主管机关办理... 第十三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十三条 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 第十四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十四条 对依法举行的集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派出人民警察维持秩序,保障集会的顺利进行。 对依法举行的游... 第十五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十五条 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扰乱、冲击和破坏。 第十六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十六条 机场、火车站、重要码头、军事设施等场所及其周边距离十米内为不许可集会、游行、示威区域。 集会、游行、示... 第十七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十七条 游行队伍在行进中遇有前方路段临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交通事故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或者游行队伍之间、游行队... 第十八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十八条 集会、游行、示威负责人应当佩戴由主管机关统一制发的标志。 集会、游行、示威负责人必须负责维持集会、游行... 第十九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十九条 经许可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许可的... 第二十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二十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一)未依法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 第二十一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二十一条 居住地不在本市的公民,不得在本市发动、组织当地居民集会、游行、示威,违者,主管机关有权予以拘留或者强... 第二十二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二十二条 外国人在本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和本办法。 外国人未经主管机关批... 第二十三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四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