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第三章 管理

第二十条

重庆市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第三章 管理 第二十条 义务植树的苗木费由林权所有单位或按合同(协议)约定负担。
城镇单位和公民参加义务植树所需的交通费、工具费等,由所在单位解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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