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每年5月第三周的星期一为本市家庭教育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5-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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