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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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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每年5月第三周的星期一为本市家庭教育日。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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