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主城区的城市建成区和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