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

第二十七条

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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