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三章 志愿服务组织 第十六条 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三章 志愿服务组织 第十六条 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志愿者时,应当公告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的条件、数量、服务内容、保障和风险等信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