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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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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和合法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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